標案又再度槓龜了!
有時候
都覺得心灰意冷到谷底....

不是活動規劃不夠好!
不是媒體行銷不夠強!
不是視覺設計不夠美!
不是空間規劃不夠細!

差別在於"人"
評審:那你們這樣媒體行銷會有幾個篇幅?不夠的話...到時候會宣傳不夠喔!
回答:我們了解,當然會盡量配合!(大佬~這是企劃標,又不是媒體標)

雞蛋裡挑骨頭的結果
我方還是以同分
四個評審,三個投我方
但是評選次序媒體配比較多為由

bye~明年請早!
誰都很清楚原因輸在哪裡
如果硬要操作
我們誰也沒有勝算

抗議嗎?
省點力氣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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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尢。ㄇ一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